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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托拜厄斯在洒水车周围跳来跳去。洒水车真是个了不起的发明,因为它将雨点一样的水珠喷洒在阳光之下。自然界也会有这样的情形,不过很少。我在神学院的时候,经常去看河边举行的洗礼仪式。那情景值得一看。牧师从河里抱起受洗的人,水从他的衣服和头发上流下,看起来真有点儿像人的诞生或者复活。对我们而言,牧师的手触摸头骨时,水增加了那种奇妙的感觉,有点像接通了电流。我一直喜欢给人施洗礼,尽管有时候希望施洗礼时,水里能有闪烁的微光和哗啦哗啦泼溅的声音。而你们俩在那从天而降、色彩斑斓的水幕中舞蹈,快乐地叫喊,跺脚,正如心智健全的人碰到像水这样不可思议的东西时应该做的那样。

爱德华从德国回来之后的那些日子里,我对他念念不忘,经常偷偷溜到旅馆去看望他。有一次,我带着棒球、手套和父亲的手套去看他,我们俩到一条人行道上练习接球。起初,他还挺注意身上那套衣裳。他说,他已经好几年见都没有见过棒球。可是玩了一会儿,他就变得非常机敏。他扔过一个球把我的手打得很疼,我不由得“哎哟”了一声。他高兴得笑了起来,因为这说明他的胳膊又像当年一样有力。其实我的手本来不会那么疼,只是没想到他会使那么大的劲儿打过来,所以没有准备罢了。于是我们“真枪实弹”地干了起来。我扔了一个高球,他纵身一跃接到手里,动作非常漂亮。这时他脱下外套,只穿一件衬衫,领口敞开着,裤子的背带耷拉在旁边。有几个人站在旁边看我们俩玩。那是一条尘土飞扬的小街,天气又热,我们扔高飞球和滚地球。爱德华和一个姑娘要水,她给我们每人送来一杯。我喝了我那杯,他却把水倒到头上。水从他的大胡子上流下,就像屋顶流下的雨水。

我心里想,以后我们可以在某个时候谈谈心。心倒是没有谈,不过那天之后,对于他灵魂的状态我确实不再担心。当然我没有资格对他做出判断。

他站在那儿,水淋淋的头发贴在头皮上,水珠从唇髭上滴答下来。他说: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

“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这好比那贵重的油,”

“浇在亚伦(亚伦:基督教《圣经》中的人物,摩西之兄,犹太教第一祭司长。)的头上,”

“流到胡须,”

“又流到他的衣襟。”

“又好比黑门(黑门:在叙利亚、黎巴嫩边界,是安替黎巴嫩山脉的最高峰,海拔近3000米。对古腓尼基人信奉的太阳神的崇拜者来说,此山是圣山,据《圣经》记载是耶稣改变形象的地方。)的甘露,”

“降在锡安山(锡安山:耶路撒冷山名,古大卫王及其子孙的宫殿及神庙的所在地。)。”

这几句诗出自《诗篇》第133篇。由此可见,我知道的东西他都知道,每一个字都知道。也许他就是要告诉我,我知道的东西他都知道,无须别人说服。可是我仍然经常想,他能和我玩棒球、能给我念这几句诗真是棒极了。我很希望父亲也在场,因为我知道,他会高兴得哈哈大笑。他还像他这个年纪的人一样有一条强壮的胳膊。我那时候很年轻,认为他们永远不会和解。我很惊讶,爱德华能那么平静地应对整个局面。我告诉他,我已经开始读“费尔巴哈”。他扬了扬两道浓眉,说:“别让妈妈发现!”

当我说我因为虔诚、正直以及诸如此类的美德而声名卓著,也许有点儿夸张。因此,我不希望你相信我很轻率地接受了天命。这是我一生的使命。我的希腊文和希伯来文至今讲得相当好。鲍顿和我经常逐字逐句推敲我们准备宣讲的经文。他来我这儿,因为他家里满屋都是吵闹的孩子。他带来妻子或者女儿给我们做的热腾腾的晚饭。我总是害怕走进他家,因为去过他家,再回自己家,屋子里越发显得空空荡荡。鲍顿看得出我的心思,他了解我。

他有四个女儿、四个儿子,用他自己的话说,个个都是精力充沛、吵吵闹闹的小野蛮人。可是好运气不只是好运气,在过去的岁月里,这个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出了几件让人伤心的事情。尽管如此,许多年来这个家在我看来还是“令人炫目地美丽”。确实如此。

在我的厨房里,我们度过许多愉快的夜晚。鲍顿是个信仰坚定的长老会教友——我这样说,就好像还有另外一种长老会教义的信徒——所以我们俩的意见经常不一致,不过从来没有严重到足以伤害对方的地步。

我不认为我那时候感觉到的是怨恨。那是我对自己生活的某种忠诚。仿佛我想说我有妻子,也有孩子;仿佛拥有她们的代价就是失去她们。然而我不能承受它的暗示——即便这个代价太高。人们说,像你姐姐丽贝卡那么大的婴儿看不见东西,可是她睁开一双眼睛,看着我。她是那么小的一个小东西。可是当我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她睁开了一双眼睛。我知道,她并不是真的端详我这张脸。记忆可以使一件事情比它的本来面目丰富多彩得多。但我知道她确实看着我的一双眼睛。这件事是有点不同寻常。我很高兴那时候就明白这一点。现在处于眼下的境地——就要离开这个世界——我才意识到,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的脸更让人惊讶。鲍顿和我也探讨过这事儿。这和所谓“道成肉身”有点关系。你看到这个孩子,抱过她,就觉得对她有了一份责任。任何一个人的脸对你都是一种呼唤,因为你不得不理解它的特点、勇气和孤独。而婴儿的脸最真实。我想这是一种幻影,像任何其他幻影一样神秘。鲍顿同意我的看法。

你还是个小宝宝的时候,我很怕你。我常常坐在摇椅里,你妈妈把你放在我的怀里。我就一边摇晃一边祈祷,直到她做完不得不做的事情。我还经常给你唱歌,《去黑暗的客西马尼》(客西马尼:《圣经·新约》中,耶路撒冷以东,橄榄山脚下的一座花园,传说耶稣被出卖和受难的地方。),直到她问我,会不会唱一支快乐一点的歌。其实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唱什么。

今天早晨,我一直在琢磨天堂,但是没琢磨出个名堂。我不知道为什么指望自己对天堂能有什么想法。如果我不是在这个世界行走了将近八十年,我永远想象不出它的模样。人们说,对于儿童,世界那样奇妙,这话没错。因为儿童认为他们将在这个世界成长,并且了解这个世界。我非常清楚自己不会,即使再活一百次也不会。随着时光流逝这一点我看得越来越清楚。每天早晨我都像亚当在伊甸园里漫步,惊异于自己的手那么灵巧,惊异于通过一双眼睛“流泻”到头脑中的思想那么精彩——老手,老眼,老头脑,一个已经被时光完全磨蚀了的亚当,但依然不同寻常。我还能有什么呢?苍老的身躯一直是很好的伴侣。就像巴兰(巴兰:基督教《圣经》中的先知,被派去诅咒以色列人,在遭到自己所骑驴子的责备后,转而祝福了以色列人。)的驴子,它看到了我还没有看到的天使,它正躺在小路上。

我还必须说,我的思想虽然有种种不足,但它当然保证我不至于成为一个索然无味的人。我还记着这些年读过的许多诗歌,记着许多词汇,尽管没有用过的不在少数。还有《圣经》。对于《圣经》中的经文,我理解的方式和我的父亲,或者他的父亲都不同,但是我非常熟悉,当然也应该熟悉。我比你现在还小的时候每学会五行经文,父亲就给我一个便士,这样我就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然后他就像做游戏一样,自己先念一句,让我接着念下一句。我们就这样念啊,念啊,有时候一直念到家谱,或者我们俩都累得不想再念。有时候我们还扮演某个角色。他扮演摩西(摩西:犹太教、基督教《圣经》故事中犹太人的古代领袖,传说《圣经》首五卷为摩西所制律法。),我扮演法老(法老:古埃及君王称号。);他扮演法利赛人(法利赛人:古代犹太法利赛教派的教徒。该派标榜墨守传统礼仪,《圣经》中称他们为言行不一的伪善者。),我扮演上帝。他自己也就是这样长大的。等我上神学院的时候,发现这种训练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影响了我的一生。

你已经知道主祷文,《诗篇》第23篇和第100篇。昨天夜里,我还听见你母亲教你“登山宝训”(登山宝训:据《圣经·马太福音》,耶稣登山训众论福,其首句是:“虚心的人有福了。”)。她似乎想让我知道,她将让你在这种信仰中长大。对于她这可是了不起的努力。因为坦率地说,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对宗教的了解比我这辈子见过的所有的人都差。她是个极好的女人,可是对《圣经》一窍不通,其他宗教方面的常识也一无所知。按照她的情况这是真的。我是满怀敬意说这话的。

然而她身上总有那么一股妙不可言的认真劲儿。她最初来教堂的时候,总是坐在这座圣殿后面的一个角落里,但我觉得她是惟一真正听我讲道的人。我有一次梦见我给耶稣基督本人讲道,信口开河,说我能想得出来的蠢话。他坐在那儿,身穿白色长袍,看起来很有耐性、很悲伤,也很惊讶。会众对我讲道的感觉大概就是这样。事后我经常这样想。一定是这样,她再也不会来了。可是到了星期日,她又出现在那个角落。于是准备了一个星期的说教在我嘴里又一次变得味如嚼蜡。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今天上午我和施密特先生——托拜厄斯的父亲作了一次有趣的谈话。他似乎听到儿子说一些不恰当的话。其实我也听到了。因为上星期,那一直是你们俩最喜欢说的玩笑话。我承认我认为这种玩笑话根本没有必要反对。我们小时候也说过这种话,我相信对我们的成长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害。你们俩一个用稚嫩、清亮的声音问:“AB, CD金鱼?”另外一个用尽可能装出来的浑厚、低沉、俗不可耐、不无嘲讽的声音回答:“L, MNO金鱼!”然后两个人极不文雅地放声大笑起来。(让施密特先生心神不定的是字母L。)那个年轻人非常认真。我绷着脸没有流露出什么表情,很严肃地说,根据我的经验对孩子最好不要管得太严,不要把他们和社会隔绝起来。如果对他们事事处处限制,管教就会失去力量。我的满头白发和牧师的权威终于说服了他,尽管他问了我两次,是不是一位论派(一位论派:认为上帝只有一位,并否认基督神性的教派。)。

我和鲍顿说起这件事,他说:“I have ong fet that better ought to be excuded from the aphabet.”(为了和上文的玩笑话呼应,鲍顿故意省略了句子中的l,把I have long felt that better ought to be excluded from the alphabet说成I have ong fet that better ought to be excuded from the aphabet.意思是“我早就觉得最好把它(L)从字母表里排除掉”。)然后笑了起来,笑得特别开心。自从听到杰克的消息他一直非常高兴。“他很快就回家了!”他说。我问他从哪儿回来,鲍顿说:“他那封信的邮戳是圣路易斯(圣路易斯:美国密苏里州东部港市,位于密西西比河畔、密西西比河与密苏里河交汇点南部。)。”

我不会对你母亲提起和施密特先生的谈话。她非常希望你有个朋友。你没朋友的时候她难过得要命。她为你难过,简直有点过分。她总觉得过错在她。可是在我看来,根本就没有什么过错。

那天她对我说,她想读我放在阁楼上的那些旧讲道手稿。我相信她一定会这样做,真的相信。尽管不会全部都读,那得花几年的时间。也许我哪天可以从阁楼上取下一箱子,归归类。这样心里安宁点,觉得自己可以给后人留下更好的印象。就在讲道坛上,读我写下的那些文字时,我常常意识到,离我希望达到的标准相去甚远。从某种角度看,这些讲稿就是我一生最主要的工作。我不由得纳闷,自己如何能忍受得了这一切?

今天是纪念“最后的晚餐”(最后的晚餐:耶稣被钉上十字架前夜与他的门徒们共进的晚餐,期间他创立了圣餐,也作Lord’s Supper。)的日子,我讲《马可福音》(《马可福音》:《圣经·新约》中的一卷,从门徒角度记录耶稣的一生和训导。)第14章22节。“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掰开递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通常布道时,我不讲《圣经》里这些原话,因为圣餐本身就是最美好的说明。可是最近几个星期,我一直在心里琢磨关于“身体”的事儿。受祝福、被碎裂的身体。作为《圣经·旧约》的经文,我读了《创世记》第32章23至32节,雅各(雅各:据《圣经·旧约》记载是以撒之子,亚伯拉罕之孙。他的十二个儿子后来成为以色列十二个部落的祖先。)和天使格斗的故事。我还想谈一谈天生的肉体的癖性以及神恩与圣餐如何调和这种癖性。最近我一直在想我是怎样热爱自己的肉体的。

不管怎么说你都该记得,几乎所有人都离开了教堂,面包和葡萄酒还摆在桌子上,蜡烛还在燃烧,母亲领你走过侧廊,一直走到我面前,说:“你应当把这些东西给他一点儿。”你当然太小了,但她的话完全正确。耶稣基督的身体为你而碎,耶稣基督的鲜血为你而洒。你那张庄严、漂亮、孩童的脸抬起来,从我手里接受圣体。这是最奇妙的圣餐礼,身体和鲜血。

这是我完全有可能错过的经验。现在,我只担心,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品味这种思想。

今天早晨屋子里的阳光像平常一样明媚。这是一座朴素、古老的教堂,可以刷一层油漆装饰一下。在那些艰难岁月里,我经常在太阳升起前就走进教堂,坐在这儿看阳光照射到屋子里。我不知道在别人眼里这景象是不是也很美。那些早晨我的心灵非常平静。有时候为那些可怕的事情祈祷——经济大萧条,战争。周围的人们日子都过得很苦,一直持续了好几十年。只有祈祷让人心灵安宁。我相信你已经懂得这个道理。

那些日子如我所说,夜里大多数时间我都在读书。如果醒来时还坐在扶手椅里,如果时钟指向四点或者五点,我就想,在黑暗中走过一条条大街,走进教堂,看黎明的曙光照亮这座圣殿,该有多好!我喜欢听门闩抬起的声音。这幢建筑物已经安定下来,因此走过侧廊,听得见它屈服于你的重压时发出的响声。那声音比回声更悦耳,是一种亲切的、乐于助人的声音。这声音只有你一个人在场才能听见。也许它不会感觉到一个孩子的重量。但是如果你读到我写给你的这些文字时,它还矗立在那儿,如果你离这个地方不是千里之遥,或许可以找机会一个人进去,体会一下我说的这种感觉。过了一段时间我确实开始想,我是不是更喜欢教堂里面空无一人。

我知道人们正在计划推倒这座教堂。他们在等待,等我不再在这里讲道时才动手。他们是一片好意。

人们常常夜里起来,因为婴儿患急腹痛、孩子生病,或者夫妻干仗,或者焦虑不安,或者满腹歉疚。当然还有送奶工以及上早班、下夜班的工人。有时候我从族人门前走过,看见窗口射出灯光,不由得想也许应该进去看看是不是有需要我帮忙的事情,可是转念一想,或许这样做只能打搅人家,便继续走自己的路。我也从鲍顿家门前走过。那是我真正知道他们家那些麻烦事儿之前好多年的事了,尽管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密切。有时候我一点儿也不困,也不想看书,就半夜一两点到大街上溜达。那时候大约一个小时我就可以走遍小城的每一条大街,经过每一幢房子。路上我努力回想每幢房子里住的是谁,我对他们了解多少。人数很多。因为他们之中有许多人不是我的会众,是鲍顿的会众。我为他们祈祷,想象他们不曾期望、无法解释的事情——消灾祛病、平息纷争或者实现梦想中的安宁。然后我就走进教堂,再祈祷,等待天亮。看着长夜结束我常常心里难过,虽然我喜欢看黎明到来。

夜里,树木发出的响声不同,散发出的气味也不同。

如果你还记得我,就会发现我是用我对你说的这些话做一点解释。如果你不是以孩子的眼光而是作为成人看我的话,肯定会在我身上发现那种在黄昏时或黎明前活动的动物的特点。读到这里,我希望你能理解,当我说到我的幸福岁月之前的那些漫漫长夜的时候,我想起的安宁与慰藉远比忧伤和孤独多——忧伤,但从来不是没有慰藉;孤独,但从来不是没有安宁。几乎从来不是。

有一次鲍顿和我花了一晚上研究经文,我们一直讨论,累得精疲力竭,我便陪他走出门廊。我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萤火虫。成千上万的萤火虫到处都是,从草丛中飞起在半空中熄灭。万籁俱寂,夜色正浓,我们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好长时间,看那飞来飞去的萤火虫。鲍顿终于说:“人犹如火星向天上飞去,生来就要遇到麻烦。”确实,那个夜晚大地仿佛在闷燃。是的,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古老的火化作黑色的硬壳,变成核,就像我们这个行星。我想同样的比喻可以用于描绘作为个体的人。也许基列,也许文明世界,概莫能外。稍稍捅一下,火星就向天空飞去。我不知道是诗为萤火虫祝福,还是萤火虫为诗祝福,或者这二者都为烦恼祝福,总而言之,从那以后我一直非常喜欢它们。

杰克·鲍顿来过电话,也就是和我同名的那个约翰·埃姆斯·鲍顿来过电话(杰克(Jack)是约翰(John)的昵称,故有此说。)。他还在圣路易斯,还在计划回家。是格罗瑞来告诉我的。她也是又兴奋又焦急。她说:“爸爸听见他的声音高兴坏了。”我估计他迟早会出现在家人面前。我不明白一个小伙子怎么会让那么多人失望,从来就没有给任何人一个希望的理由。应该说他早就不是什么小伙子了,而是个大男人,因为他早已年过三十。不,到现在他一定已经四十多岁了。他不是鲍顿家最大的孩子,也不是最小的,或者最好的、最勇敢的,他只是最受宠爱的那个。我想我也许应该告诉你一个关于他的故事,或者这个故事中我认为适合你听的部分。下一次吧。我必须三思而后行。有机会和他谈话的时候,我一定把所有的麻烦都扔到脑后,而且一字不写。

老鲍顿盼望看到他,也许既焦急又热切。他的孩子们都不错,但是真正放在心上的只有这一个。丢失的羊,丢失的钱币。这个浪子,不要对他有太大的指望。成年之后我每星期至少说一次,上帝的爱和我们的功绩之间总是有明显的差距。可是当我看到为人父母者和子女之间的这种差距,还是有点儿气恼。(我知道,你一定会是,我也希望你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即使你不是,我也绝对爱你。)

今天早晨我做了一件傻事。天还没亮我就醒来,于是想像从前那样步行到教堂。我留了个字条,你母亲也看到了,所以我想事情还没有弄得太糟。(我承认,字条是后来想到的。)她似乎以为我一个人出去找死去了——按照我的思维方式,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我对自己生命最后时刻会是个什么样子一直有点担心。这是另外一件你知道,我却不会知道的事情——如何完结。也就是说,你将看到我的生命如何终结。这是你母亲非常关心的事情,当然也是我关心的事情。我没有把握确信自己的身体不会突然之间就不行了。想起这一点我就心烦意乱。大多数时候我并不觉得哪儿不舒服。因为不总是这儿疼那儿痒,我就常常忘了自己有什么毛病。

医生告诉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时候要小心。他还告诉我不要爬楼梯。这就意味着,不能到书房读书。这事儿我做不到。他还让我每天试着喝一小杯白兰地。我照此办理,每天早晨站在餐具室,一饮而尽,因为你的缘故拉着窗帘。你母亲觉得非常好玩。她说:“如果你细细品味,一定对身体更有好处。”但我母亲就这样喝酒,我又是个重视传统、因循守旧的人。上次她带你看医生的时候,医生说,如果你把扁桃体摘除了,会更健壮。想到他总能从你身上挑出毛病,你母亲回家时觉得头晕目眩,我就给她倒了一杯我当药喝的白兰地。

她想把我的书搬到楼下客厅,让我在那儿康复。为了不让她着急,我同意她的意见。我对她说,我无法给自己的生命期再增加片刻的时光了。她说:“好呀,我也不想给你减掉一时一刻。”一年前她会说“也不会”。我一直爱听她说话,但是她认为,为了你,必须提高自己的表达水平。

如我所说,我在夜色中走进教堂。那天夜里月光非常明亮。你不熟悉黑夜的世界真是怪事。我无数次见过明亮得足以投下阴影的月光。风还是同样的风,摇动着同样的树叶,不分白天、黑夜。小时候我每天都起得很早,取水,取劈柴。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我记得走进黑暗之中仿佛走进冰冷的茫茫大海。房屋、棚屋、树林,都在“海水”中漂浮,就要离开它们的停泊地。那时候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入侵者”。现在也还有这种感觉。好像黑暗有权拒绝所有的东西,我跨出家门便亵渎了它。今天凌晨,月光照亮的世界宛如一个久远的、无法追忆的熟人。这个熟人,我一直想待之如友。然而即使有过什么机会也已经擦肩而过。说来也怪,我觉得自己就是这个样子。

不管怎么说,那一刻我觉得特别有必要沿着那条路一直走到教堂。走进去,坐在黑暗之中等待黎明到来,全然忘记你母亲会因此而着急。实际上这些日子我很少想起自己终有一死。我说过我身上确实有点疼,但是不常发作,而且即使发作也不太厉害,久而久之也就不以为意了。

对于我的身体我必须更加当心。那天我想把你抱在怀里,就像你还没长这么大,我也没有这么老时那样。这时候我发现你母亲正非常担心地看着我,我才意识到自己这样做真蠢。我一直喜欢那种感觉——你牢牢地攀附在我的身上,就像猴子,爬在一棵大树上。我体味着男孩子的瘦削,男孩子的力量。

我又跑题了,也就是说,离开了你的宗谱。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告诉你。我的祖父在联邦政府军里干过,我想这事儿我对你讲过。他认为他应该像正规的士兵那样上前线打仗,可是人家说他年纪太大了。他们告诉他,爱荷华州有一个“白胡子团”,专门招收老家伙。这些“老家伙”用不着打仗,他们的任务是看守给养和铁路线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可是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主意,最后终于说服他们让他留下来当随军牧师。他没有带任何可以证明他是牧师的证书。我父亲说,他让他们看了看他随身带着的那本希腊文的《圣经·新约》就足以证明他的身份了。我现在还保存着这本已经残缺不全的书。他们告诉我,这本书曾经掉到河里,直到相当破旧,也没能完全干透。我记忆中的故事是他在一次秩序混乱的撤退——实际上是溃退——中被敌军追上,仓皇中《圣经》掉到河里。正是这本《圣经》被人从堪萨斯州送到我父亲手里,然后我们才去寻找老人的坟墓。

和我一样,我的父亲也生在堪萨斯州。因为老头从缅因州来帮助自由土壤党(自由土壤党:1848至1854年间反对奴隶制的美国政党,提出“自由土壤,自由言论,自由劳动,自由人民”的政治口号。)人争取选举权。那时候正要投票通过一项法案,这项法案将决定堪萨斯州是否进入联邦,堪萨斯州要成为自由州还是蓄奴州。因为这个原因许多人都来这儿奔走呼号。密苏里州的人也来这儿活动。他们希望堪萨斯州归顺南部邦联。所以有一阵子那里的局面相当混乱,失去控制。最好忘记吧,我的父亲经常说。他不愿意提那时候发生的事情。他和祖父的关系因为那些事情搞得很僵。后来我对那个时期的文献做了大量的研究,觉得还是父亲对。不过这也无所谓,因为人们早已把那些事情忘得精光。当然发生过许多不同凡响的事件,但是,从那时候起,世界上出现了那么多麻烦,人们很少有时间总去想堪萨斯州的那些事。

我还是个小男孩儿的时候就搬进了这幢房子里。好多年都没有电,点的都是煤油灯。更没有收音机。我还记得母亲非常喜欢她的厨房。当然,那时候的厨房和现在的厨房有很大不同。我们有一个冰盒,一个带抽水机的洗涤槽,一个放馅饼的冷藏箱,一个烧木柴的炉子。那张旧餐桌和现在我们用的这张没有什么两样,餐具室也一样。她那张摇椅离炉子那么近,用不着起身就能打开炉门。她说这是为了不让东西烤煳。她还说我们浪费不起。这倒是真的。可她还是经常烤糊,而且随着岁月流逝,烤糊的时候越来越多。不过,我们照吃不误,所以也没有浪费。她喜欢暖融融的火炉,但是坐在炉火旁边,特别容易睡着,尤其洗了一天衣服,或者做了一天果酱之后。哦,上帝保佑她的心脏。她腰痛,还有风湿性关节炎。为了治病,她喝一点儿威士忌。夜里她总睡不好觉。我想,我就是遗传了她这个毛病。她说,猫打个喷嚏就能把她吵醒,可是,当礼拜日的大餐在离她两英尺之遥的炉子上冒烟的时候,她却能酣然大睡。那是星期六,因为我们家严格遵守安息日(安息日:基督教徒大都以星期日为安息日,犹太教徒和某些基督徒以星期六为安息日。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以星期日为安息日,母亲在星期六为第二天的饭菜做准备,故有下文的“所以我们提前整整一天就能知道期待中的饭菜是什么……”)的时间。所以我们提前整整一天就能知道期待中的饭菜是什么——我记得特别清楚的是烧糊的豌豆、烤焦的苹果泥。

我第一次对你母亲提到星期日晚上不必熨衣服时,她吃了一惊。让她不要干活儿那么难,以至于我不知道对她大谈“休息日”有何成效。主知道,她想弄清楚这些习惯,而且也都记在心里。发现学习不算干活儿,她大大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我从来不认为学习是工作。所以现在她坐在餐桌旁边,抄写她喜欢的诗歌和短语,还有这样那样的生活常识。她这样做都是为你,因为我要走了,她得为你树立榜样。她说:“你最好告诉我,应该读些什么书。”于是我从书架上拿下一本约翰·多恩(约翰·多恩(1572—1631):英国玄学派诗人和神学家,曾任詹姆斯一世的宫廷附属教堂牧师、圣保罗大教堂教长,著名作品有《歌与十四行诗》,宗教长诗《灵魂的进程》等。)的诗集。事实上对于我来说,这些年他的作品一直意义重大。“短暂的睡眠过去,我们长久地醒。/不再有死亡;死亡,将永远消逝。”多恩的诗集里还有一些非常美妙的诗句。如果你还没有读过的话,我希望你读读。你母亲努力让自己喜欢他。但我真希望能有一些新书让她读。我的藏书大都是神学方面的书籍,还有一些战前出版的旅游方面的旧书。我敢肯定不少我过去喜欢读的珍贵资料、文学杰作早已没了踪影。

你母亲到公共图书馆借书。和周围大多数单位一样,这家图书馆长期以来也很不景气。上次她带回一本《寂静松林的小路》。这本书已经很破,用胶粘带粘着。她看得入迷,完全被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所感动。为了不打断她,晚饭我做了几个炒鸡蛋、奶酪三明治。许多年前我读过这本书。那时候风靡一时,人手一册。但是我不记得自己特别喜欢这本书。

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听说村子里出了个杀人犯。凶器是一把鲍伊猎刀(鲍伊猎刀:单刃猎刀,比匕首略长,传说由1799年出生于美国的墨西哥殖民者詹姆斯·鲍伊所创,故称。),据说被扔到了河里。所有的小孩儿都谈论这件事情。一个老农民在牲口棚里挤牛奶的时候,被人从背后袭击。有一个人有把鲍伊猎刀,他很为自己这把刀骄傲,经常拿出来炫耀,结果被列为主要嫌疑犯,差点被绞死。我想因为他拿不出那把刀,村民们又谁也找不到那把刀。于是大家认为一定被他扔到了河里。他的辩护律师指出嫌疑犯另有其人。也许是个陌生人偷了那把刀,杀人之后把刀扔到河里或者携刀而逃。这种分析听起来当然也很有道理。除此而外,世界上并非只有他一个人有鲍伊猎刀。再加上谁也说不出他的作案动机,最后只好把他释放。

这样一来没人知道凶手是谁,该怕谁,搞得很恐怖。刀的主人不知去向。不时有谣言传来,说他就在这一地区。也许这个可怜的家伙真的就在这一带。因为这儿有他的姐姐。除了这个姐姐,他在世上没有第二个亲人。谣言通常在圣诞节传播得最热闹。

这些事让我非常担心。因为有一次,父亲带着我往河里扔了一支枪。祖父有一把手枪,是战争爆发前他在堪萨斯州捡的。离开西部时,他把一条旧军毯留在父亲家里。那是用细绳捆着的一个包裹。得知他去世的消息之后我们打开包裹,看到里面包着几件曾经是白色的衬衫、几十篇布道用的手稿,还有另外一些用细绳捆着的纸和那把手枪。当然我最感兴趣的是那把手枪。那时候我比你现在大得多。父亲看了很厌恶。祖父留下的那些东西对他似乎是一种冒犯。他便把这些遗物都埋到地下。

他挖了一个足有四英尺深的坑。他挖坑的样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后他就把那个包裹扔了进去,开始填土。我问他为什么要把讲道手稿也埋掉——那时候我自然而然地认为一切手写的东西都是讲道用的稿子。事实证明我没有猜错。还有几封信。我之所以知道那些是信,因为埋到地里还不到一个小时,父亲就又把它们挖出来。他把衬衫和纸放到一边,把枪埋了进去。大约一个月之后他又把枪挖出来,扔到河里。如果他把那玩意儿埋在地里,应该在院子后面的篱笆之下,也许离篱笆一两英尺远。

他没对我说什么。哦,把那支很大的枪扔到坑里时,他倒是说了句:“就把它埋在这儿吧。”然后他把讲道手稿递给我,让我拿着,自己抖了抖那几件衬衫,叠好。他让我把那些纸拿回家,他又把坑填好,在上面踩了又踩,踩了又踩。过了大约一个月,他又把枪挖出来,放在树桩上,用借来的大锤砸得稀烂,然后用一块粗麻布包好,领着我向那条河的下游走去,离我们通常钓鱼的地方挺远。他使劲把那些砸碎的零部件扔到河里。当时的情景给我的印象是他希望那些东西压根儿就不存在,即使沉入海底也不会让他心满意足。如果想出让它彻底消失的办法,他一定会再从海底把那些玩意儿捞出来。我说过,那是一支很大的手枪,枪柄上有你在铸铁散热器上看到的那种装饰图案。我似乎还记得它的冰凉、它的分量以及留在我手上铁的味道。但是我知道父亲绝对不会让我碰这种东西。我想那支枪一定用镍镀过。坦率地说,我想这支枪一定和可怕的罪恶有过联系。因为我的父亲从来没有真正告诉我他和祖父不和的原因。

他用水管子把那两件衬衫冲洗干净,然后下摆夹在妈妈的晾衣绳上挂起来。我断定他要把它们烧掉。那玩意儿沾满油污、早已泛黄,看起来特别寒碜,袖子耷拉下来,被风吹得晃来晃去,“头”朝下挂着,就像倒挂着准备梳理皮毛的一头鹿,看起来破烂不堪,让人脸红。我的母亲走过来,从晾衣绳上取下那两件破衬衣。那时候一个女人晾出来的衣服可以让她骄傲无比,也可以让她大丢其人,尤其是白颜色的东西。洗衣服是个重活儿,母亲做梦也想不到将来会有洗衣机、甩干机。她用洗衣板把衣服搓得干干净净,漂洗得又白又透亮,的确非常出色。所有的女人都是这样。每个星期一是洗衣服的日子。刚刚有电的时候,天亮前和吃晚饭时会来一会儿电,为大家做家务提供方便;星期一额外供应几个小时,为女人们洗衣服提供方便。

是呀,我母亲不能容忍这样又破又脏的衬衣挂在她的晾衣绳上。她坚信,人们判断她的人品主要看晾衣绳上晾的衣服,我不能说她这种看法不对。不过她思想里还有比这种想法更多的东西。《圣经》里有几句经文我父亲特别喜欢。“战士在乱杀之间所穿戴的盔甲,并那滚在血中的衣服,都必作为可烧的,当作火柴。”这是《以赛亚书》(《以赛亚书》:《圣经·旧约》中的一卷。)第9章第5节的话。母亲一定觉得她知道他想怎么做,一定对那些东西很轻蔑。不管怎么说,她把衬衫拿走擦洗一番,泡了一夜,用靛青漂白粉漂白,终于收拾得干干净净,除了有几块洗不掉的黑斑。她说那是墨汁。还有几片棕色的污渍,是血迹。她把衬衣挂在葡萄架下,那儿没人看得见。晾干之后她又仔仔细细熨烫。她一边熨一边唱,熨完之后虽然还有污渍和枪伤留下的血迹,但看起来已经相当不错了。她把衬衣叠好,那么白,那么干净,看起来就像大理石胸像。她把衬衫装在一个面口袋里,埋在篱笆旁边的玫瑰花下面。我的父母并不总是“一条心”。

我应该在那儿挖一挖,看看还有没有那两件衬衫的踪影。她费了那么大气力,如果最终只是像扔掉的垃圾,一定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我个人认为如果烧掉更好一点。

有一次我鼓起勇气问父亲,祖父是不是做过什么错事。他说:“对于他做的事,上帝会做出评判。”我因此而相信他肯定犯过什么罪。我们家里什么地方有一张祖父的照片。这张照片是他年老之后拍的,可以帮助你明白为什么我这样认为。那是一幅拍得不错的头像。一个满头乱发、独眼、骨瘦如柴的老人,拳曲的胡子就像沾了油漆而且干透了的油漆刷子。他凝视着照相机,仿佛那镜头突然之间因为什么可怕的事情向他发难,而他还在思考如何回答,并且用凶残的目光挡住问题的锋芒。这样一副表情当然只能用负罪之感解释。

因此,我倾向于相信,祖父做了非常可怕的什么事情,父亲在隐瞒证据,而我也被卷入这个秘密之中——不知道我在哪些问题上被卷了进去。哦,我想这是人性的局限。我相信我被卷了进去,即使从来没有看见过那支手枪,也会。我的经验是,罪恶可以突破最小的豁口淹没整个田野,潜藏在水塘和黑暗中,就像水那样自然。我相信,父亲多多少少在为该隐(该隐:在《圣经·旧约》中,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他出于忌妒而谋杀了他的弟弟亚伯并作为逃犯而被判罪。)掩盖罪证。就我那时知道的情况,堪萨斯州发生的事情都隐藏在这一切背后。

那个农民被杀之后,我认识的孩子们都不敢去挤牛奶。如果奶牛憋得厉害非挤不可,孩子们就让奶牛站在他们和大门之间。不过挤奶这种事情很挑剔,常常不能这样做。于是他们就让小姐妹、小兄弟和狗站在黑暗笼罩的牲口棚外面放哨,一看到陌生人马上通报。好多年人们一直这样生活着。故事流传给更年轻的孩子,直到那个凶手不管是谁,也早已变成老头。父亲不得不亲自挤奶,因为我哥哥总是忙不迭地挤压奶牛的乳房,以至于奶牛不再像先前那样产奶。后来村民们又流传有人藏在鸡舍里。于是孩子们谁也不敢去收鸡蛋,即使硬着头皮去收,也因为匆匆忙忙,要么丢三落四,要么把鸡蛋打破。过了一段时间,大家又说看见有人藏在木柴棚子里,菜窖里,顶楼上。这个地方发生的变化,真是触目惊心。恐惧一直笼罩着孩子们,尤其那些年纪更小的孩子,他们不记得凶杀案发生之前这里一片祥和,以为恐怖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家务劳动那时候的确非常重要。如果三四个县每一个农庄每天少挤一品脱牛奶,少收几个鸡蛋,二十年加起来,那将是多么大的损失。我不知道孩子们还会听到这个古老故事怎样的版本,会不会因为他们还害怕做家务,而慢慢减少这个地方的财源。

我们大家一看见有个影子晃动或者有咚咚作响的声音,就连忙跑出牲口棚或者柴房。于是有更多的故事流传。我记得有一次路易莎说,我们应该为那个人回心转意、皈依上帝而祈祷。她的想法是要找到问题的根源,而不是代表我们这些有可能处于危险境地的孩子祈求神灵的干预。她说,这样做还可以保护那些从来没听说过那个杀人凶手的人,保证他们在挤牛奶之前用不着做祈祷。这个主意听起来很有道理,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我们就开始为那个人皈依上帝而祈祷,至于效果如何只有天知道。如果你和托拜厄斯碰巧听到这个故事,我可以向你保证,那个坏蛋已经一百多岁了,对任何人都不会造成威胁。

我确实是因为父亲和祖父的一次吵架,知道了一点儿关于衬衫和手枪的事。祖父当然和我们一起到教堂做礼拜。那天父亲刚刚讲了大约五分钟,祖父就站起身走了出去。我记得父亲那天讲的经文是:“你想,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引自《圣经·路加福音》12:27。)母亲让我出去找他。我看见他沿着大路走,便一路小跑追过去。他转过脸,独眼凝视着我,说:“去你应该去的地方!”我只好再回教堂。

晚饭之后他才回家。我和母亲正往下收拾餐具,他走进厨房给自己切了一块面包,连一句话也没对我们说。就在这时父亲走上门廊前面那溜台阶,站在门廊下面看着他。

“牧师。”祖父看见他之后说。

我父亲说:“牧师。”

母亲说:“今天是礼拜天。是主日。是安息日。”

父亲说:“我们都知道。”但是他没有从门廊走开。母亲连忙对祖父说:“坐下,我给你拿个盘子。你总不能吃片面包了事。”

他坐了下来。父亲走进来,在他对面坐下。两个人好一阵子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父亲说:“我讲的道是不是惹你生气了?你听到的那几个字让你不高兴了?”

老人耸了耸肩:“谈不到生气不生气。我只是想听讲道,所以就去了一趟黑人教堂。”

又过了一会儿父亲问:“好呀,你听到讲道了吗?”

祖父耸了耸肩:“经文是‘爱你的仇敌’。”

“在我看来,眼下这倒是一篇极好的经文,”父亲说,“刚刚有人在教堂后面放了一把火。早些时候,我已经提到过这事儿。”

老人说:“充分表现了嫉妒精神。”

父亲说:“你听起来很失望,牧师大人。”

祖父一双手捧着脑袋,说:“牧师大人,没有足以表达痛苦的字眼,没有足以怀抱希望的漫长的日子。没有一个头。失望。我吃饭失望,喝水失望,醒来失望,睡着也失望。”

父亲的嘴唇变白了。他说:“是呀,牧师大人。我知道你对战争寄予无限希望。我却把希望寄托在和平上,所以我不失望。因为和平是它自身的报偿。和平是它自身的理由。”

祖父说:“这正是我的心灵被扼杀的原因,牧师大人。上帝从来没有到过你身边,六翼天使从来不曾饶恕你的罪过——”

父亲从椅子上站起来。他说:“我记得你穿着那件带血的衬衫,腰里别着那把手枪走上讲道坛。我当时脑子里想到的东西像任何‘启示’一样清楚明白。那就是,这和耶稣没有任何关系。没有。没有。就像任何一个人对所谓异象深信不疑一样,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我都不怀疑。我不顺从任何人。不顺从你,不顺从使徒保罗(保罗:犹太人,曾参与迫害基督徒,后成为向非犹太人传教的基督教使徒,《圣经·新约》中《罗马书》的作者。),不顺从约翰(约翰:《圣经》故事人物,耶稣十二使徒之一。)。牧师大人。”

祖父说:“‘所谓异象’。上帝站在我的身边,向我一百次展示你现在要站在这儿的事实。”

过了一会儿,父亲说:“谁也不会怀疑这一点,牧师大人。”

他们的分歧自此真正公开。不久之后祖父就离家出走了。他在厨房餐桌上留了一个字条:

“善未到来,恶未终结。”

“这就是你的和平。”

“没有异象人就会灭亡。”

“上帝保佑你们,照顾你们。”

我至今保存着这张字条。我把它夹在《圣经》里。

我经常看父亲站在讲道坛上,讲亚伯(亚伯:《旧约》中亚当和夏娃的儿子,后被其兄该隐杀害。)愤怒的呼喊。我也经常纳闷他怎么能以那样的方式讲这个故事。我非常尊重父亲。我觉得,他肯定会掩盖他父亲的罪行,而我也会掩盖自己的罪行。看他站在讲道坛上大谈上帝如何痛恨说谎,我们的所作所为终将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我怀着一种最古怪、最痛苦的激情去爱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明白,战争爆发前祖父在堪萨斯州的暴力活动中陷得很深。我曾经说过,这正是他们矛盾的根源。他们后来达成共识永远不再提堪萨斯州的事。所以我相信,父亲在自己家里发现那些“纪念品”——可以这么说——一定非常厌恶。那是我们去堪萨斯州寻找老人坟墓之前的事。我想父亲一定会为自己当时那么恼怒,那么痛恨祖父而觉得应该真诚地悔恨。

父亲痛恨战争。一九一四年,他差点儿一命呜呼。医生说他得了肺炎,但是我认为毫无疑问主要是因为生气和恼怒。战争刚刚爆发的时候整个欧洲一片喜庆,就好像最美好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游行队伍浩浩荡荡,铜管乐队演奏着进行曲穿街而过。我们已经知道,我们正把军队送到战火纷飞的战场,那是多么悲惨的事情!整整四年,我每次看报都非常可怜父亲。他看到了堪萨斯州的动乱,然后他的父亲就随军到了前线。最后,战争快结束时,他也上了前线。他有四个姐妹,一个弟弟。他母亲身体不好,四十多岁就撒手人寰,留下一大堆孩子自己照顾自己,由他们的父亲、我的父亲、邻居、会众中的好心人——或者说会众中没有上前线还剩下的人——照顾。他的弟弟,我的叔叔爱德华兹离家出走,或者说大家都希望他是离家出走。不管怎么说,他失踪了,战乱之中再也没有找到他。他的名字和神学家乔纳森·爱德华兹(乔纳森·爱德华兹(1703—1758):美国清教神学家和哲学家,为正统宗教改革提供哲学论证,主张合理宗教,认为真正的德行应是对上帝的爱,著有《意志自由》等。)的名字一样。祖父那一代人对这位神学家非常崇拜。我的哥哥爱德华本来和叔叔同名,也叫爱德华兹,但是他从来就不喜欢名字后面那个s,上大学时自作主张把它去掉了,变成爱德华。